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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石桂林 通讯员 常雨凝 李 琳
8月15日下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诉召陵区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河道管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开庭审理。该案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召陵区某镇人民政府镇长出庭应诉。这是召陵区首例实现“三长”同时出庭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围绕起诉书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分组出示证据,并发表出庭意见。在最后陈述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示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判决结果,更是为了倡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目前我们正对废弃桥梁进行积极拆除整改。”被告某镇人民政府镇长当庭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今后的工作中,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突出检察特色,统筹检察工作、履行检察职责,为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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