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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张表提高电诈类案件办案质效山东莘县:推行“填充式”表格引导办案法
以李某为首的“跑分”团伙,在短短一个月内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跑分”洗钱,金额高达2000万元。令李某没想到的是,在他落网后的8天时间内,其全部犯罪事实就被公安机关查得一清二楚。经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李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2022年11月,莘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对该案依法提前介入。派驻检察官在掌握基本案情后,依据该院判定的电诈类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办案民警仅用8天时间就查清了李某等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他们在办案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办理往往存在侦查时间长、瑕疵证据多、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细化办案标准,2022年7月,莘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研判,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适用、主观明知认定、证据标准、证据采信,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并结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针对两个罪名的入罪门槛制作了表格式证据清单,提前引导同类案件侦查方向,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自“填充式”表格引导办案法实施后,截至今年4月,该院已引导公安机关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53件186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52件79人,审查起诉平均时间由21天降至10.1天。
莘县检察院检察长牛廷彪告诉记者,目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依法提前介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环节形成了案件衔接工作机制,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办理质效得到很大提升。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卢金增 邹文军 田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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